(原标题: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股份”)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集团”)自2024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6,100,000股股份出具法律意见书。金鹰集团增持前持有金鹰股份177,173,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8%。本次增持计划累计增持金额为2,502.26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1.67%,增持后金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3,273,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5%。金鹰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金鹰股份已按规定披露了相关公告,包括增持计划、首次增持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