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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股份: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注册稿)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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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1,000.00万元,用于“年产300吨KrF/ArF光刻胶产业化项目”、“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国产化产业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为六年,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鼎龙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持续经营能力,且不存在禁止发行的情形。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确保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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