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康盛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受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5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亚骏主持,召开时间和地点符合通知内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57,1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311%。网络投票股东共906人,代表股份11,704,512股,占1.0300%。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65,696,212股(98.8142%),反对2,569,500股(0.9556%),弃权618,800股(0.2301%)。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8,516,212股(72.7601%),反对2,569,500股(21.9531%),弃权618,800股(5.2869%)。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