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26日以通讯及传阅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一是《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交易价格参照市场行情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李剑伟、杨铭、严杰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是《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