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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 东方环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及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变更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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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方环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及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变更的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于2024年5月14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前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关于变更事务所名称的说明》和《关于变更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的函》。“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业务资格及权利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承继,原有业务关系及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本次变更仅为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北京德皓国际指派潘红卫接替徐文博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潘红卫自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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