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凯莱英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司简称:凯莱英,股票代码:002821,独立财务顾问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自查表显示,公司在合规性方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过去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未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激励对象方面,未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在过去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激励名单已由监事会核实。
激励计划方面,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董事、高管的获授数量已列明并设有绩效考核指标;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
披露完整性方面,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包括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权益数量、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比、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安排、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获授权益和行使权益的条件、授予权益及行使权益的程序、权益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会计处理方法、变更和终止、控制权变更等情况下的实施、权利义务及纠纷解决机制等。
绩效考核指标符合相关要求,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效指标,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并说明了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限售期和行权期合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比例不超过50%。
监事会及中介机构发表了专业意见,认为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和股东均回避表决,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