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重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工)收到中国船舶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关于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内容的通知。中国船舶拟通过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解决两者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原承诺函涉及的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因此需变更承诺内容。
原承诺函包括中船重工集团2010年7月12日和2017年2月14日的承诺,以及中国船舶集团2021年6月30日的承诺。中船重工集团承诺除特定企业外,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并在发现新业务机会时优先提供给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承诺五年内通过多种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变更后的承诺内容主要针对沪东中华、黄埔文冲、重庆川东和天津新港。中国船舶集团承诺在三年内剥离沪东中华不宜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并提议将其注入中国船舶。黄埔文冲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在五年内解决。重庆川东自2024年初不再新签船舶总装业务订单,天津新港已于2021年11月终止船舶总装建造业务,并将相关资产转让给中船(天津)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变更承诺事项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