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拟通过向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重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的控制权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结果显示,本次交易前,中国船舶与中国重工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最终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作为被吸并方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而中国船舶作为存续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船舶集团,最终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未发生变更。
此外,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中国船舶的控股股东一直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最终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中国重工的控股股东一直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最终控制人也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