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重工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应累计计算相应数额。
2024年7月25日,中国重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三项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三项交易均经中国重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这些交易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交易不具备相关性,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计算范围。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中国重工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特此说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