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重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5-013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进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主要内容包括: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涉及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
根据新政策,营业成本增加8,588.85万元(2024年)、3,889.17万元(2023年),销售费用相应减少相同金额。上述影响数据未经审计。特此公告。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