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以及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的信息。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舆情工作组负责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确保与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汇总收集舆情信息,跟踪股票价格变动,研判风险并上报舆情工作组。各职能部门需配合舆情信息收集,及时通报舆情情况,确保信息及时、客观、真实。
舆情信息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积极沟通、主动承担、分类处置和系统协作。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工作组会议,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如调查事件真相、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通过官方渠道澄清等。
公司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负责修订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