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要求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按调整后的计划顺利推进,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监事会同意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