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骆涛))
本人骆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多部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要求。
三、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况。
四、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五、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在康美药业连续任职未超六年。
七、具备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和高级审计师职称,在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工作30年以上。
八、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声明人:骆涛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