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股份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提供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8.06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240.7万股至2481.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6%至3.11%。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资金占比不超过回购金额上限的90%。
《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包括:承诺贷款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