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长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的四川虹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5-00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虹云创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四川虹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虹云基金二期”)。虹云基金二期规模为14,800万元,公司及长虹美菱合计认缴9,5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64.19%;长虹控股集团认缴5,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33.78%;虹云管理认缴3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2.03%。虹云基金二期已于2023年7月13日完成工商登记,各合伙人已完成首期出资。
2024年8月22日,虹云基金二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合伙人大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已实缴出资的款项及对该等款项现金管理的收益,按照全体合伙人持有份额比例暂时返还,并签订补充协议。截至本公告日,虹云基金二期尚未完成产品备案,也未实际开展对外投资业务,公司已收到实缴出资的款项及该笔款项现金管理的收益合计2,016.90万元。
鉴于基金扩募进度不及预期,2025年1月23日,虹云基金二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合伙人大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终止合伙企业运作,解散合伙企业,成立清算组进行终止、清算等事宜,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清算及注销的相关事项。清算方案包括终止虹云基金二期、成立清算组、债权人通知与公告、申报债权、执行清算事务、编制清算报告、清算审计报告和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税务清税、工商注销登记、银行账户注销、清算资料存档等程序,预计需要80个工作日完成清算。前期虹云基金二期已返还公司实缴出资的款项及该笔款项现金管理的收益,本次清算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虹云基金二期后续清算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