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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拓电子: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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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4日发布召开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吴涵渠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0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72,469,3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4709%。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 选举吴涵渠、杨四化、吴未、矫人全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 选举金百顺、杨建中、邹奇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 选举杨文超、吉少波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4.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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