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红喜))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红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红喜已书面同意。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诚信记录的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 李红喜通过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其无利害关系。
- 李红喜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 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 李红喜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 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
- 不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
-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调查,无重大失信记录。
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报送深交所。若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或任职资格情形,将督促其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