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修订))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36.0724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铸锻件、金属构件、石化机械等的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以人民币标明,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种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发起人包括盛雪华、张家港华创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盛天宇、钱丽萍等,共计认购3,800万股。
公司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定期报告、检查财务等。
章程还明确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公告、信息披露、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等规定。公司实行连续稳定利润分配政策,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