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尔股份”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爱卓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简称“爱卓科技”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中国证监会对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或属于相同或相近业务范围,或其他情形下,可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方发生购买、出售其所有或控制的资产情况,亦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属于相同或相近业务范围或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