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截至本说明出具日,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未最终确定。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预计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最终认定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和披露。
本次交易中,广州地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及标的公司的唯一股东,公司与标的公司同受广州地铁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外,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广州地铁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且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