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拟以110,95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6,642,500.00元(含税),占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50%。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34.55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34.5510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小于1%。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