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调减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调减募集资金总额并调整发行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编制了《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重新分析了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并制定了相应的填补措施,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相应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与无锡苏新产业优化调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构成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
审议相关事项的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