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975.74万元,住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28楼。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子通讯设备、自动识别产品、射频识别系统及产品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咨询。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每年度股东大会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3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明确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