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受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由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召集,并提前公告了会议详情。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529,096,788股;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25名,代表股份101,985,408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方案、预案、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修改等。此外,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