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公司ESG治理工作的专门机构。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任期与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成员来自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人员。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和发展方针提出建议;研究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研究经营战略(如产品、市场、营销、研发、人才战略);研究影响公司中长期发展的业务创新及新型市场、业务拓展;研究ESG目标、规划、治理架构及政策;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ESG报告;评估公司在ESG管理方面的策略、风险及执行情况;监督公司ESG目标达成情况;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相关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决策程序包括:工作小组准备材料、初审、提交初步提案,委员会讨论并提交正式提案。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随时召开。会议通知提前发出,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