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实际控制人任斌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非上市公司涉诉,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离婚纠纷诉讼。
本次诉讼基本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先生个人离婚纠纷诉讼,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一审判决情况: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包括:1、准予邝明芳与任斌离婚;2、任斌持有的20,502,000股股份中的12,301,200股归邝明芳所有,任斌需协助办理过户手续;3、任斌持有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3%的财产份额归任斌所有。
公司表示,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任斌先生表示将提起上诉,最终结果尚存不确定性。根据一审判决结果测算,结合一致行动协议安排,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存在重大影响。任斌先生与邝明芳女士仍需遵守相关减持规则要求。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