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具备实施该计划的主体资格,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参与对象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关键人员,总计不超过72人。
资金来源于2025年至2028年专项激励基金,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持股计划存续期为72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8年,分四个归属批次,各批次归属权益比例为25%。持股计划总份数不超过6,000万份,预计持有股票数量约为530.03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
公司自行管理持股计划,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为日常监督执行机构。公司已履行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等必要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