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就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会议通知。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14:30在成都市郫都区召开,董事长姚瑶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8,926,263股(99.9781%),反对48,069股(0.0201%),弃权4,235股(0.0018%)。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407,013股(99.3816%),反对48,069股(0.5682%),弃权4,235股(0.05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15:00。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90人,代表股份238,978,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431%。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