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协鑫能科”)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协鑫能科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协鑫能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4,999,897.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20,704,715.84元。
为推进“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州协鑫鑫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鑫光智慧”)和苏州协鑫零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鑫零碳”)提供借款,再由这两家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向福建协鑫鑫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科”)和浙江协鑫鑫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协鑫鑫宏”)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参考LPR,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认为此举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