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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机械: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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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受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进行核查,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核查内容包括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基本情况、战略配售方案及选取标准、是否存在禁止情形等。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平安证券亚联机械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亚联机械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规模为4,050万元人民币,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设立。该资管计划已完成备案,管理人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配售方案显示,本次公开发行2,181万股普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18.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亚联机械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认购数量不超过218.10万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4,050.00万元。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核查结果显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综上,亚联机械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符合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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