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2024年度现场检查。检查时间为2024年12月28日,检查人员为王华、梁勇。检查内容涵盖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保护公司利益长效机制、募集资金使用、业绩情况、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治理方面,确认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三会规则有效执行,会议记录完整且保存良好,董监高依法履职,公司保持独立性,无同业竞争。
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已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合规,定期召开会议并提交工作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审计,风险投资等事项有完备内控制度。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内容完整,无重大变化或未披露事项,重大信息传递流程符合规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及时发布。
保护公司利益方面,防止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制度健全,无占用情况,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规且价格公允,对外担保程序合规。
募集资金使用方面,三方监管协议有效执行,无第三方占用或违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情况一致,项目实施无重大风险。
业绩方面,公司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无明显异常。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良好,现金分红制度执行如实披露,大额资金往来真实合理,重大合同履行无重大变化或风险,前期发现问题已按要求整改。现场检查未发现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