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4〕34号)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回复之核查意见(修订稿))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进行了核查并回复。主要内容包括:
评估方法选择:本次评估仅采用资产基础法,未选择市场法和收益法。原因在于市场法缺乏可比案例,收益法因标的公司持续亏损且未来收益难以预测而不适用。
资产增值分析: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816,395.20万元,增值56,709.94万元,主要源于非流动资产增值,如投资性房地产增值39,689.15万元,固定资产增值13,397.49万元。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因素包括成新率、前期费用、资金成本及投资利润。成新率采用打分法和年限法,综合成新率为100%。前期费用评估值高于账面值,主要因标的公司享有部分费用减免政策。
土地使用权评估: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两者评估结果差异较小,分别为596元/平方米和599元/平方米。
机器设备评估:考虑联合调试费、前期费用、资金成本及投资利润,评估增值主要因设备成新率较高及重置成本增加。
经济性贬值风险:结合宏观经济、市场需求及企业经营状况,标的公司不存在经济性贬值风险。
产能消化及管理:上市公司能消化新增产能,收购后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业务协同发展。
评估作价公允性:评估作价高于账面净资产公允价值,主要因非同一控制下收购形成的商誉,评估方法合理,作价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