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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股份: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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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定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中载明了会议时间、审议事项、股东权利、股权登记日、登记方式、网络投票操作方式等信息。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1名,代表股份数848,890,2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43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841,531,413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7,358,865股。此外,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也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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