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举行,由董事张智寰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7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3,002,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207%。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同意262,091,688股,反对824,117股,弃权86,900股;2.《关于2025年度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组件的议案》,同意262,108,288股,反对780,117股,弃权114,300股。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