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2025〕天衡法意字第011号)。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4年12月28日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15:30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18号27楼公司会议室举行,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36,32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57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1,733,4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895%。总计83人出席,代表股份338,056,4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9626%。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37,925,951股(99.9614%),反对78,800股(0.0233%),弃权51,700股(0.0153%)。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05,951股(92.4847%),反对78,800股(4.5380%),弃权51,700股(2.9773%)。
天衡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