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德赛西威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德赛西威汽车电子中西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智能汽车电子系统及部件生产项目及智算中心及舱驾融合平台研发项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8,829.21万元、446,358.83万元、716,809.19万元和863,516.7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05%、29.89%、32.72%和45.50%。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03,473.04万元、341,615.08万元、325,994.28万元和400,250.7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0.04%、24.83%、18.10%和20.72%。公司前两大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及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发行人股份比例分别为28.31%及26.49%。截至2024年9月30日,财务性投资占比为1.16%。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已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合计10,116.66万元。公司已采取措施应对业绩及毛利率波动,包括优化成本管理体系、提高研发效能和完善客户结构。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未对公司内部治理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公司产品安全的违法违规事件,不存在有关公司产品安全的重大舆情。公司为防范相关风险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安全管理团队。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产能消化措施有效,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