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其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一)因委托代建合同纠纷被扬州金丰置业有限公司(原告)起诉,案件已由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开庭。
案件背景:2012年5月11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广福花园拆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协议书》,约定原告代建广福花园四期拆迁安置房,被告一负责协助办理各项手续,并按进度付款。原告于2016年12月9日竣工并交付房屋,代建总价594,956,159元,但被告未按约付款。2020年7月1日,被告二、三出具《承诺函》,承诺代被告一支付未付工程款及延期利息。
诉讼请求:原告要求三被告共同给付项目代建资金529,215,332元(含逾期利息)。本次诉讼对发行人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发行人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正承销保荐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