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涉案金额约7.42亿元,目前处于一审阶段,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审理,对公司利润影响尚不确定。原告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被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市新晟金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宁金泓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广西新中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了《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原告已发放五笔贷款共计7亿元。截至起诉前,被告一尚欠贷款本金约6.84亿元、利息约0.57亿元、利息罚息约118.22万元。因被告一涉诉及保证人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原告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原告诉讼请求包括:被告一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合计约7.42亿元;被告二、被告三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对被告一抵押物进行拍卖并优先受偿;三被告承担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并依法维护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