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变更持续督导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原与中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2.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人民币2,966,865,208.65元。
近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国泰君安及各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职责、权利和义务。协议规定,专户仅用于特定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需在特定情况下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配合其调查与查询。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87,281,616.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