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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 广东华商(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变更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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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华商(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变更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棉股份”)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变更出具法律意见书。红棉股份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持有人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并同意对持有人持有的剩余股份进行非交易过户。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公司名称由“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由“广州浪奇”变更为“红棉股份”;资产管理人由“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人会议职权新增审议非交易过户事宜,管理委员会职责新增办理股票非交易过户相关事宜。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新增锁定期届满后办理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

本次变更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红棉股份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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