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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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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的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函告,获悉金圆控股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办理质押业务。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金圆控股解除了两笔质押,分别为11,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4.74%,占公司总股本1.41%),质押开始日期为2024年1月5日,解除质押日期为2025年1月7日;以及3,6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1.55%,占公司总股本0.46%),质押开始日期为2024年3月19日,解除质押日期为2025年1月7日。质权人均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金圆控股新增质押14,3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6.17%,占公司总股本1.84%),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1月7日,质押到期日为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之日,质权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质押用途为自身生产经营。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金圆控股持股231,907,628股(占公司总股本29.78%),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160,657,492股(占其所持股份69.28%,占公司总股本20.63%)。开源资产持股4,074,048股(占公司总股本0.52%),无质押。赵辉持股66,137,566股(占公司总股本8.49%),累计质押28,0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42.41%,占公司总股本3.60%)。

四、其他情况说明 金圆控股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但未达到80%。金圆控股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所持公司5%以上的质押股份发生延期或平仓风险等情况。金圆控股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本次质押的股份不负担业绩补偿义务。金圆控股具备必要的资金偿付能力。金圆控股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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