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700万元,主要用于“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旨在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发行对象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发行定价原则包括票面利率和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公司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公司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新股或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障了全体股东的知情权和公平表决权。公司采取多项措施填补即期回报,确保募集资金有效利用,保障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