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旨在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组长为总经理,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投资决策、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ESG目标及战略规划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识别和监督ESG相关风险和机遇;监督ESG目标实施进度;审阅ESG相关披露文件;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策程序包括:工作小组准备资料,进行初审和评审,提交正式提案;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议事规则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