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均为12个月。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有效期的议案。2023年12月15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有效期至2025年1月12日。
2024年9月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有效期12个月。鉴于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尚未完成发行,2024年12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再次延长有效期的议案。2025年1月8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至批复有效期截止日(2025年9月2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内容及其他授权事项内容保持不变。本所律师认为,相关决议程序、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不利变化,延长有效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