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4〕34号)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回复之核查意见)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核查并回复。主要内容包括:
评估方法选择:本次评估仅采用资产基础法,未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原因在于市场法缺乏可比案例,收益法因标的公司持续亏损且未来收益难以预测而不适用。
评估增值原因: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816,395.20万元,增值56,709.94万元,主要来源于非流动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投资性房地产增值主要源于成新率差异、前期费用评估标准不同、资金成本及重置成本计算中考虑投资利润。
土地使用权评估: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两者评估结果分别为596元/平方米和599元/平方米,差异较小,评估值合理。
机器设备评估:考虑联合调试费、前期费用、资金成本及投资利润,评估增值合理。机器设备成新率计算结合年限法和观察法,差异较小。
经济性贬值风险:结合宏观经济、市场需求及企业经营状况,标的公司不存在经济性贬值风险,未来租金收入预计能覆盖成本并实现盈利。
产能消化及管理:上市公司能消化新增产能,收购后将提高资产利用率,实现业务协同发展。
评估作价公允性:资产基础法评估作价高于评估基准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主要因非同一控制下收购形成商誉,评估作价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