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沈忆勇)
沈忆勇作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间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 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无利害关系。
- 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 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非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 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
- 不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 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任职情况。
-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禁入措施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管。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处罚或立案调查。
- 最近三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无重大失信记录。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因缺席会议被撤换。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且连续担任未超过六年。
沈忆勇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确保独立性。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