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动力新科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动力新科动力B股,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于2024年12月新增22项诉讼、仲裁事项,其中21项未结案,1项已结案,涉案本金18,284.27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31%。主要涉及合同纠纷,包括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诉上汽红岩等合同纠纷案(标的10,431.94万元),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诉上汽红岩合同纠纷案(标的1,831.27万元),浙江灏同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汽红岩合同纠纷案(标的1,921.09万元)。
此外,上汽红岩及其子公司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涉及金额总计约2,639.46万元。具体包括因买卖合同纠纷,法院裁定查封、冻结或扣押上汽红岩及其子公司名下财产,涉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全州福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宿州市鼎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较大诉讼进展方面,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诉上汽红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上汽红岩需偿还借款本金10,700万元及利息等,上汽红岩已提起上诉。中国银行重庆两江分行诉上汽红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上汽红岩需偿还贷款本金155,039,553.51元及罚息等,上汽红岩亦已提起上诉。浦发银行重庆分行与上汽红岩达成调解协议,涉及借款本金48,720万元及利息等分期偿还安排。宁波银行上海分行诉上汽红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判决上汽红岩支付票据款3,998.47万元等。重庆安吉红岩物流有限公司诉上汽红岩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上汽红岩需支付欠款77,566,049.72元,目前正协商和解。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北支行与上汽红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裁决上汽红岩偿还欠付本金和利息,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上述诉讼、仲裁及财产保全措施对上汽红岩的持续经营、正常运作造成较大影响,但不会对本公司非重卡业务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