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8日发布,定于2025年1月3日14:00在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30日。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1,252.1715万股,占股本26.82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9人,代表股份5,864.3624万股,占股本13.9793%。合计194人,代表股份17,116.5339万股,占股本40.8018%。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告中列明的事项,未提出新议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网络投票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