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恒兰州关于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就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1月2日14:30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7日发布,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17名,持有56,952,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583%。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名,持有52,730,176股;网络投票股东214名,持有4,222,500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同意56,198,976股,占98.6766%;2)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55,617,076股,占97.6549%;3) 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同意55,250,076股,占97.0105%。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