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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信仪器: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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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就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一致行动协议》(2019年)由周振先生、傅忠先生签署,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双方决定不再续签该协议,一致行动关系于2025年1月1日起解除,双方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协议终止前,周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87%的股份,并通过共青城同策间接控制8.63%的股份;傅忠先生直接持有13.52%的股份,二人合计控制43.02%的股份表决权。协议终止后,周振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29.50%的股份,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傅忠先生及其他5%以上股东承诺不谋求控制权。周振先生推荐及提名的董事席位合计过半数,能对董事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周振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法律意见书合法合规,禾信仪器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周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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